最新推荐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周末预约服务的通告
- 关于发布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失信环评单位(第二批)的公告
- 铜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监测能力提升改造项目和铜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 新增仪器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的公告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2个农用地安全利用与风险管控项目委托招标代理的公告
- 关于铜仁市无企业主体尾矿库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编制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铜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暂行)》的通知
- 铜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正性声明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环评类别由报告书(表)变为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保验收的公告
- 关于2021年上半年环境影响评价信用管理对象列入“黑名单” 和限期整改名单有关情况的通报
- 李克强考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并主持召开座谈会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铜仁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铜仁市六五环境日有奖知识答题活动获奖名单公布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生态环境 项目委托招标代理的公告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推荐铜仁市江口县太平镇申报省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公示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民参与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举报的倡议书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树青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及环评工程师邓再勇行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决定的决定
- 铜仁市历史遗留工矿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一期)项目委托 招标代理的公告
-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贵州树青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及环评工程师邓再勇行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决定的事先告知书
- 关于黄俊凯同志任职的通知
- 关于冉丽娟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为确保本中心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特做如下公正性声明:
1. 本中心为社会公益性事业单位,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出具的生态监测数据、结果、报告负责,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2. 本中心独立于出具的监测报告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任何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出具的监测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3、全体监测人员严肃对待每一项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的生态环境监测项目对所有客户提供相同的服务,不受人员关系和部门利益影响。
4. 生态环境监测结果判断的唯一依据是监测数据和标准,不受任何行政干预、经济利益(商业、财务等)或其它利益的影响。
5. 严禁收受礼品和贿赂、弄虚作假,秉公办事、廉洁自律。
6. 本中心对在监测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保守客户技术机密,与监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样品和监测数据,不利用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或科技成果从事开发工作。
7. 遵守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资质认定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
8. 决不参与有损于生态环境监测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决不开展与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利益冲突的活动。
9. 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保证其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能够持续,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10. 全体员工严格按照管理体系文件要求,自觉维护本中心的公正性、独立性和诚实性。
本公正性声明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客户监督。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