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铜仁市漩水湾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改设)论证报告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6-5280326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川硐镇铜仁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55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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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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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文号 |
铜环入河审〔202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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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2024年11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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