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铜仁市2026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申报流程
来源:大气科 作者: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铜仁市2026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

级申报流程

根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大气环境绩效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20262号)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6铜仁市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申报流程通知如下。

一、评级范围

纳入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规定的39个重点行业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均可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报重污染天气环保绩效评级。

二、评级等级

重点行业环保绩效分为A级、B级(含B-级)、C级、D级以及引领性和非引领性企业。评级遵循短板原则,即企业须满足该级别指标中规定的各项要求,有一项未满足的,降级评定。

三、申报与评定流程

(一)企业自评与申报(即日起至2026年8月5日)

企业对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开展自评估,确定拟申报绩效等级。按申报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所在地县(区)生态环境分局。

申报材料清单包括:

1. 企业绩效分级申请表

2. 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承诺书

4. 无环境违法相关声明

5. 企业基本情况

6.绩效分级自评估报告

(二)县级初审(2026年8月5—8月15日)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基础条件进行审核,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市生态环境局。

(三)市级评审(2026年8月15—8月25日)

市生态环境局对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初评结果进行复评,复评结果分为两类:A级、B级(含B-)、引领性企业生态环境局预审后82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上报省生态环境厅最终评定C级、D、非引领性企业市生态环境局直接评定

(四)结果公示

1. A级、B级(含B-)、引领性企业:待省生态环境厅完成最终评定及现场核查后,统一向社会公示。

2. C级、D、非引领性企业:由市生态环境局对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定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五)分级生效

评级结果纳入铜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应急减排清单进行优化更新。应急减排清单中正常生产且未申报绩效分级的企业,管控类别按其他执行。

四、差异化激励政策

获评A级及引领性企业可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企业可少采取应急减排措施;优先将符合条件的绩效等级先进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除有明确违法问题线索或正面清单周期内规定的体检式帮扶外,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五、监督与动态管理

1. 评级结果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参加绩效分级的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得弄虚作假,自觉接受监督。

六、咨询与材料提交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联系方式及材料提交渠道如下:

县(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碧江分局

0856-5220972           

466750537@qq.com

万山分局

何佶霖

0856-3521103  

995383912@qq.com

松桃分局

0856-2836066   

314472569@qq.com

玉屏分局

08563-228802

19534865494@qq.com

江口分局

黄乔康

0856-3900915

2261089349@qq.com

印江分局

简光辉

0856-6231330

744545375@qq.com

石阡分局

0856-7623515

751759873@qq.com

思南分局

0856-7228108

524906067@qq.com

德江分局

张红斌

0856-8532460

522458538@qq.com

沿河分局

冉争艳

0856-8232162

464266182@qq.com

高新区大队

0856-8162086

55893492@qq.com

大龙大队

安胜超

13648560385

834619643@qq.com

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2026721  

附件1.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2.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指南(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