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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自我承诺
来源:铜仁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作者:铜仁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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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规定,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以公开方式对其遵守法定要求,独立公正从业,履行好社会责任,严守诚实信用等情况进行自我承诺的规定和要求,本站现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试实守信和科学监测的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法律和社会责任。

二、本站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资格,保证监测工作不受任何行政部门、个人意见和任何外来因素的干预,具有独立完成监测任务的资源和能力,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三、保证监测活动不受任何来自内部或外部的可能导致监测任务质量失控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影响,不参与任何有损于监测结果判断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

四、保守国家秘密,执行国家保密相关规定,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许可,不擅自发布、扩散或引用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以及样品信息和监测结果。

五、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为客户提供真实、客观、准确和可追溯的监测数据、结果。

六、履行社会责任,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监测行为,提高监测人员素质,完善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定期审查和完善管理体系,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七、不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八、本站全体人员须严格遵守以上承诺。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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