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运“最后一公里”,优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体系,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25〕10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结合实际我省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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